6月1日,山西晚报记者从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获悉:经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,首批10个山西省文旅建设先进县进入公示期,6月4日结束公示。
山西省文旅建设先进县评选活动每届10个名额,每5年评选一次。评选合格后授予“山西省文旅建设先进县”称号,称号有效期5年,期满后如要取得该称号,需重新申报。评选依据为《山西省文旅建设先进县评选标准(试行)》。评选范围为本省按行政区划设立的县(市、区)。
此次进入公示名单的10个文旅建设先进县分别是:太原市晋源区、朔州市应县、忻州市岢岚县、阳泉市平定县、吕梁市孝义市、晋中市左权县、长治市平顺县、晋城市泽州县、临汾市洪洞县和运城市临猗县。(记者赵丽娜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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